| 职业教育是我校“康复、教育、职业培训一体化”办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02年11月深圳市教育局正式批准我校成立职业高中部,根据国家教委《关于制订职业高级中学(三年制)教学计划的意见》(教职[1990]017号)的精神,结合本校办学模式及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特点,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实行灵活的办学模式和学习制度,为深圳地区盲、聋、弱智等各类残疾青少年提供以“双证”(高中毕业证和劳动技能等级证)为主要内容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通过培训使他们掌握劳动职业技能和独立生活技能,为将来平等、充分参与社会劳动和社会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培养目标 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而奋斗的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质,成为 “ 基础扎实、技能较强、素质高 ” 的具有健全人格,身体健康,适应社会发展的初中级复合型实用人才。 二、学制及招生对象 学制三年,招收本校聋、盲以及接受训练后有可能公开就业的智障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条件成熟时兼收深圳地区具有相当学历或接受训练后有可能公开就业的各类残疾人。 三、服务范围 为学生提供三年的职业技能训练。学生毕业时,学校会协助学生求职或通过劳动、残联等部门为学生寻找相应的工作。在就业初期,学校会提供紧密的跟踪服务,解决学生在新岗位上遇到的困难,使他们尽快适应。在条件成熟时,开办短期训练课程,为有需要的残疾人提供训练。 四、专业设置 根据目前就业市场的情况以及学生的实际,拟开办以下专业: 1、聋人职业教育:工艺美术专业、计算机办公应用专业、动漫专业。 2、弱智人士职业教育:餐厅服务专业、客房服务专业、点心制作。 3、盲人职业教育:医疗按摩专业、足底按摩专业。 学校将根据各行业的状况、变化、发展趋势、就业市场的供求情况不断修订专业结构和教学内容,使教育、培训更切合社会的需要。 五、师资设施 学校专业师资力量雄厚,拥有餐厅、宾馆、超市、工厂等各类教育培训、实习、就业基地,基本满足职业教育的需要。 六、部分毕业生就业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