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设置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的法治建设、为国家培养更多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专门人才,法学院自2002年起在深圳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法律硕士,2002年至2006年分别招生84人、150人、194人、150人和350人,2005年6月毕业79人,2006年6月毕业120人。
法学院在全国法律硕士的教学培养中首创按专业方向进行培养的模式,根据就业市场需求状况和法学院各学科的师资状况,在第一批试点时首先选择了财税法、金融法、房地产法、国际商法、知识产权法五个专业培养方向,分别依托相应的五个研究中心作为改革试点部门,即财经法研究中心、金融法研究中心、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中心和知识产权学院,专门组织各研究所与研究中心相关教授对所属专业方向法律硕士研究生进行对口指导,突出研究生培养的前沿性、专业性和市场对口性。2005年,法学院继续推出了诉讼法、宪法行政法、刑法、医事法共四个专业培养方向;2006年,在原有基础上继续增设了商法方向。
为了配合深圳市对高层次法律人才的需求,提高深圳司法实务部门的在职工作人员的法律实务能力,法学院自2005年起以深圳研究生院为平台,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法学院在深圳研究生院还 适量招收法学博士研究生,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的专业方向有法理学、金融法、行政法、刑法学、民商法、财政法与税法等专业,目前已经确定的博士生导师均为国内相应专业领域的知名教授。
北京大学深圳法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机构未开通该业务
咨询电话:机构未开通该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