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社会工作与社会保障》研究生课程班招生简章 报名表下载
南京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开办100多年以来,依托多学科的综合优势和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使办学和科研水平在全国高校中名列前茅,综合实力位居全国高校前列。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是我国最早开办社会保障与社会工作专业的院校之一,是我国培养高层次社会工作与社会保障管理专业人才的重要基地。 中央构建和谐社会的决定,对社会工作、社会保障、社会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也给相关专业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会;为培养创建和谐社会急需的高层次专门人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07年拟在深圳举办社会工作与社会保障研究生课程班。相关章程如下: 【招生对象】 大学本科或大专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力) 【学习年限】 研究生课程班学习时间二年,申请学历、学位所需时间按南京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学习方式】 采用在职自学与集中面授相结合的学习方式。每门课程定期集中面授、测验;利用双休日或晚上业余时间上课。 【师资队伍】 南京大学及国内外院校专家、学者,具有硕士生、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授、副教授。 【招生专业】 公共管理 社会保障 (120404) 研究方向:社会工作、社会保障、社会政策合共限招40人。 【颁发证书】 凡参加研究生课程班学习的学员,修完全部学分,经审核通过后,可获南京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学位申请与证书】 学员根据自身条件,可按以下条件申请学位与毕业证书: 1、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试通过,修满学分、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南京大学硕士学位申请条件者,可获得南京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管理学硕士学位证书(每年1月考试,不考数学,符合南京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参加南京大学单独考试,考试通过,修满学分、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南京大学硕士学位申请条件者,可获得南京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管理学硕士学位证书。(每年1月考试,不考数学,是否能参加单独考试,由当年国家教育部及南京大学相关政策决定,存在不确定性。) 3、参加全国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考试,成绩合格者,修满学分、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南京大学硕士学位申请条件者,颁发南京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证书。(每年5月底考试,参加考试时,要求获学士学位满三年。) 有关研究生入学及学位申请的要求按南京大学相关政策办理,详情请登陆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了解。(http://grawww.nju.edu.cn) 【授课地点】 深圳市虚拟大学园 【报名、考试、录取】 1、持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2寸近照4张、1寸近照1张; 2、填写南京大学研究生课程班报名表;交报名费300元; 3、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入学通知书,收到入学通知书后交纳学费。 【学费】 本研究生课程班学费人民币25000元(二年),第一学年交人民币15000元,第二学年交人民币10000元。有关正式研究生的学费,在研究生正式录取后,按南京大学的相关规定另行收取;论文及学位申请费用按申请时南京大学的有关规定另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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