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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地质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招生简章|
| 中国地质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一、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网络教育简介
1.学校及学院概况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前身是成立于1952年的北京地质学院,经过5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以地质、资源、环境、地质工程技术为主要特色,理、工、文、管、经、法、教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2001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成立网络教育学院开展现代远程教育。
2.教学模式及教学管理
地大网络学院开发了集成一体的网络教学和教学管理平台,通过教育网和电信网连接到Internet。学员在平台上查阅教学信息,完成浏览课件、阅读教材、视频导学、互动答疑、小组讨论、网上作业、网上自测等教学环节,同时辅以适时的面授辅导。构建了远程教学授课系统、视音频互动答疑系统,实现了教学课程实时直播、同期录制、课后网上点播、互动答疑等功能,使单向的教和学变为实时或非实时、师生互动、学员互动、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教学模式。在教学管理平台上完成从招生到毕业的业务流程。实行学分制、弹性学制,满足了在职人员个性化的学习需求。
3.课程与资源
地大网络学院统一制定教学资源建设规范,由主讲教师和教育技术专家组成创作组自主开发建设本校特色的网络课程,满足了远程教学需要。同时,积极引进新世纪网络课程、国家精品课程等优质的共享资源。资源类型主要有:学员自学的网络多媒体课件;学员通过网络自学,也可供班级集体上课的媒体课件;视频导学、总复习串讲和互动答疑时现场实时录制的点播型网络课件。
4.质量保证
学院集思广益,为网络教育的发展出谋划策。教学工作各环节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建立教学任务书由学校教务处统一下达与认可制度;主讲教师上岗培训制度;统考巡考制度;考务管理制度;学习中心辅导教师制度;教学工作例会制度;学习中心规范管理与评估制度;资源建设标准化制度等;教学督导制度,聘任学校教学和管理经验丰富的教授、专家担任教学督导,对远程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指导和督查。统一管理招生、教学计划、学籍注册、电子注册、资源建设、服务支持标准、教学辅导、命题考试、评估检查等工作,有效地保证了教学效果和质量。
二、招生专业
1.高中起点专科
序号 招生专业 学制 报考类别 学费 招生对象 备注
1 机电一体化 二年 理 4000元
(另收:教材费500元) 具有高中学历或相当于高中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其他人员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80,学习年限2-4年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二年 理
3 工商管理 二年 文
4 工商管理(物业管理方向) 二年 文
5 行政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方向) 二年 文
6 安全工程管理 二年 理
7 土木工程 二年 理
8 法学 二年 文
9 会计学 二年 文
2.专科起点本科
序号 招生专业 学制 报考类别 学费 招生对象 备注
1 机电一体化 二年 理 4500元
(另收:教材费500元)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其他人员 实行学分制,
总学分80,学习年限2-4年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二年 理
3 工商管理 二年 文
4 工商管理(物业管理方向) 二年 文
5 行政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方向) 二年 文
6 安全工程管理 二年 理
7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 二年 理
8 法学 二年 文
9 会计学 二年 文
三、报名
1.高中起点专科
实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具有高中学历(或相当于高中学历)的在职人员和其他人员。
2.专科起点本科
实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2007年3月1日之前毕业的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和其他人员,报名时必须交验本、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已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学历,修读我校网络教育第二学士学位的学员可以免试入学。
3.报名截止时间:秋季:2007年8月30日。
4.报名手续
专升本考生持身份证、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原件、近期同底版一寸照片6张报名。各学习中心必须扫描考生的专科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照片,生成图片文件(格式为“身份证号.JPG”),汇总刻录成光盘,作为考生个人信息的一部分随招生报名信息表一起上报网络教育学院。
高起专考生持身份证、高中毕业证书、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及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一寸照片6张报名。
四、入学考试
⑴高中起点专科,考试科目:数学、英语、语文
⑵专科起点本科,考试科目:(文科专业)大学英语、大学语文、计算机文化基础
(理科专业)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文化基础
考试时间:
为了保证工作进度,入学考试秋季为2007年9月。
我院视考试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将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网络教育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五、学历文凭及学位证书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获得毕业学分,经审核通过,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颁发国民教育系列网络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对达到国家和我校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学历文凭及学位证书盖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印章,由我校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后,国家承认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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