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大06年工程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厦门大学研究生教育概况 厦门大学是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建的,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学校占地7868亩,教学科研设施齐备,生活条件良好。现任党委书记为王豪杰,校长为朱崇实教授,研究生院院长由副校长吴世农教授兼任。 厦门大学于1986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试办研究生院。经过十年的发展,于1996年3月由原国家教委批准正式建立研究生院。厦门大学研究生教育始于1926年,迄今已培养研究生25000多人。截至2006年3月,学校共有在校生33000人,其中硕士生10591人,博士生1810人。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有专任教师2213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308人;两院院士18人(含双聘院士8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8人,博士生导师437人,列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8人,列入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44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8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9人、讲座教授4人;有2个国家创新研究群体、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 作为一所学科门类较为齐全的综合性大学,目前厦门大学拥有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1个专业可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217个专业可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专业分布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和医学等10个学科门类。其中,政治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统计学、高等教育学、国际法学、专门史、物理化学、分析化学、海洋化学、海洋生物学、动物学和会计学等13个学科专业被评为国家重点学科。此外,凝聚态物理和环境科学等65个学科被确定为省重点建设学科。我校共有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艺术硕士和工程硕士等6个专业学位授权,此外,还可招收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也是全国首批可招收EMBA研究生的单位。 厦门大学研究生院下设综合办、培养与管理办、学位与学科建设办三个部门,负责全校学科申报与建设、学位授予、各类研究生培养、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等管理工作。“十五”以来,我校研究生规模得到较大发展,研究生教育结构得到有效调整,已形成高层次多元化的人才培养体系,通过“211工程”、“985工程”等建设,研究生教育的学科基础和创新平台得到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在“十一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中,我校将把握“适度发展、调整结构、规范管理、提高质量”的基本思路,坚持“保持优势学科,发展特色学科,巩固基础学科,扶持新兴学科”的原则,找准自身特色,形成比较优势,提高学科实力。 二、报考须知 (一)招生专业 2006年我校共有法律硕士(J.M)、艺术硕士(MFA)、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硕士、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以及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等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其中,工程硕士共有仪器仪表工程、材料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化学工程、项目管理以及物流工程等11个专业领域;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共有西方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学(国防教育)、文艺学、传播学、基础数学、应用数学、通信与信息系统、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旅游管理、行政管理等16个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共有财政学、金融学、计算机应用技术、教育经济与管理、政治经济学、旅游管理等6个专业。 (二)报名考试 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报名点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予办理。 1、报名程序:考生须先通过网上报名后再进行现场确认,方才完成报名程序(注意:二者缺一不可)。 2、报名地点:可在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或考生所在省学位办指定报名点报考我校。 厦门大学报名点网址为:kszx.xmu.edu.cn。 福建师范大学报名点网址为yjsc.fjnu.edu.cn。 福建省外考生可在所在省学位办规定的报名考试地点报名考试,具体报名点及网址可向所在省学位办咨询或查询教育部学位中心网址:www.cdgdc.edu.cn。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试地点三者统一。即登录厦大网站报名,现场确认及考试也必须在厦大进行,而登录其他报名点网站报名,现场确认及考试相应地在该报名点进行。 3、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 厦门大学报名点网上报名时间:2006年7月10-23日 厦门大学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2006年7月27-30日 其他报名点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请登陆上述网站查询。 4、全国联考考试时间:2006年10月21-22日 (三)报名费用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文件精神,2006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费。各专业类别所需缴纳的报名费分别如下: 工程硕士80元 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160元 会计硕士240元 公共管理硕士320元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160元 其中,报考我校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在厦大以外报名点报名时,只需缴纳130元报名费,另外30元请于2006年7月31日前邮政汇款到厦门大学考试中心刘老师处,邮编361005,汇款时请注明姓名及报考专业,同时在“备注”栏标明“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命题、阅卷费”,拟在厦门大学报名点报名的考生在报名时直接缴纳30元即可;工程硕士第二阶段的考试费用在第二阶段考试时收取。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安排在复试时进行。报考者本人填写《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我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网站zsnet.xmu.edu.cn下载或登录“学位中心”主页www.cdgdc.edu.cn/scb.zip下载),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考生在复试时将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连同工龄证明一并交报考专业所在院系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在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拟报考专业的报考条件,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录取工作 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由我校根据考试结果自行划定。限定指标的专业原则上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录取名单由我校专业学位招生录取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确定。 (六)学位证书 完成所设课程,成绩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颁发学位证书。我校研究生院提供研究生阶段学习证明,即研究生证书。 学位名称 | 10月21日 8:30-11:30 | 10月21日 14:30-17:00 | 10月22日 8:30-11:30 | 10月22日 14:30-17:30 | 法律硕士 | 专业综合考试 | 英语 | | | 工商管理硕士 | 综合能力 | 英语 | | | 公共管理硕士 | 综合知识 | 英语 | 管理学 | 行政学 | 会计硕士 | 综合知识 | 英语 | 财务会计 | | 艺术硕士 |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入学资格考试 | | | | 工程硕士 | | | GCT | | 高等学校教师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 | | GCT | 专业课及专业 基础课▲ |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 | | GCT | 专业课及专业 基础课▲ |
注:带▲号的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阅卷,其余为全国联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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