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资格证试点鉴定培训班 招生简章 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批准,我中心已批准为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试点培训鉴定基地。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专业技能人才证明可记入个人档案与薪酬挂钩、同时也是晋升、求职的必备条件。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试点旨在使受训者全面掌握当前最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能运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能为企业人力资源可持续发展作出全面的战略规划,胜任大中型企业的人力资源总监以上的职位。 一、培训对象: 高层老总、企业经理、 人力资源管理者、 企事业单位在岗或有志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资福利管理、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二、职业等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即高级技师级) 三、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四、培训教材和培训内容: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讲义》的内容,结合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最新理念及管理技术,从工作分析、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组织文化、组织变革与发展等方面进行授课。整个培训过程侧重于能力的提高。 五、师资力量: 由国家职业资格鉴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专家委员会专家亲自授课,帮助考生掌握考试重点、难点及综合评审技巧,顺利通过考试。 六、收费标准: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费4900元(含教材费、证书工本费),项目支持费(交劳动部项目办)1000元,报考费700元(含申报费、考务费、综合评审费),共6600元。 七、报读学员需携带资料: 1、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2、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任职简历及单位任职证明(加盖公章);5、黑白免冠照片2寸四张。 八、报名与培训时间: 开课时间:2008年6月29日 上课地点:福田区福中路17号人才大厦 九、证书颁发: 考核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全国通用,终生有效,无需年审。出国时,在相关部门换成英文版的证书,国际劳工组织认可。 十、考试情况: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2008年下半年试点鉴定时间在11月,考试科目分理论、实操和综合评审,其中理论考试时间一个半小时,题型为选择题,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实操考试时间两小时,题型有简答题、综合题和图表分析题,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理论与实操均合格后进行综合评审,考试形式为文件筐,又叫公文处理测验。(模拟现实工作情景为考生提供一系列文件和材料,要求其在规定的条件下对这些文件进行处理,以考察其工作能力和处事风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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