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配餐师(员)培训招生简章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在追求丰富物质生活的同时,对健康和生命的关注越来越高,因此食品安全、营养与健康、营养与保健、营养与康复已成为社会新的需求,营养工作已受到重视。营养、食品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合理的营养是健康的基础。为了全面普及营养知识,提高全民营养意识,加强营养知识教育,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本学校现推出营养配餐师(员)考前培训班。 课程说明:课程学习根据用餐人员的不同特点和要求,运用营养学的基本知识配制适合不同人群合理营养要求的餐饮产品,为广大消费者提供营养配餐与咨询。 培训对象:从事教育、食品、保健、美容、健身、膳食、医疗卫生等行业的工作人员及准备从事营养咨询工作的人员。 培训内容:基础营养学知识;各类食物营养构成;中国居民膳食宝塔;营养与疾病;食品卫生及其管理;食品中毒及其预防;平衡膳食;营养餐的制作;中国膳食结构模式;不同人群的营养需求、食谱设计;不同常见疾病的食谱设计;不同宴席的食谱设计;饮食禁忌及中医理论;相关政策法规等。 培训教材:营养配餐员(基础知识)、营养配餐员(中级技能、高级技能、技师技能) 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中级营养配餐员(国家四级): 1、 取得餐饮职业(如烹调、面点、餐厅服务等)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连续从事餐饮相关职业(如烹调、面点、餐厅服务等)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营养配餐员(国家三级): 1、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以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 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专业毕业证书。 营养配餐师(国家二级): 1、 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证书情况:经培训考核,合格者由培训中心颁发培训结业证,凭此证书参加技能鉴定统一考试,通过者可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终生享用,获得中级营养配餐师职业资格证书,还可以申请免试办理招调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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