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简称MPA)专业学位教育,是培养从事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与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具有较宽知识面,熟悉某一具体公共管理或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以及其他公共服务人才。 一、 报考条件 1、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2、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3、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4、 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7年7月31日。 二、 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陆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1、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中、下旬。请随时关注。 2、 现场确认时间: 2007年7月30日到31日。 3、 考生既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如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应按招生单位指定的地点报名考试。 三、 资格审查 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的审查,由招生单位组织,在录取前进行。 报考者本人填写《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无工作单位的考生指其档案所在部门,下同)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并填写推荐意见。考生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一并交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 四、 考试时间与考试科目 1、 考试时间: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实行全国联考。联考时间为:2007年10月27日、28日。 2、 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3门全国联考。 3、 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5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五、 学制和教学形式 1、 学习时间:一般为2至4年。 2、 学习方式: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按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正规和系统的培养(具体教学、课程设置、学位论文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事宜请咨询政法学院)。 六、 研究方向: 1.地方政府管理与行政信息公开 2.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3土地资源管理 4.环境规划管理 七、 学位授予 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按培养的要求,取得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决定,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发给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证书。 八、 专业学位代码:49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