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创办于1983年,坐落在风光秀丽的深圳后海湾。校园荔树成荫,花团锦簇;建筑错落有致,明快典雅。 建校以来,学校发挥地处特区、毗邻港澳的地理优势,依托改革开放的社会环境,锐意进取,备受海内外各界人士的关注。1993年,江泽民同志亲笔为深圳大学题写校名,李鹏、万里、李岚清、田纪云、陈至立等先后来校视察。 我校分别于1996年和200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设有14个学院(含省级软件示范学院),现拥有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等8个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54个,硕士学位学科点66个,工程专业硕士培养领域3个,博士学位学科点3个,形成了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学科研人员1114名,教授244人,副教授498人,博士生导师37人,教育部各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9人,院士8人(含双聘院士7人)。教师中, 大部分都具有研究生学历, 其中博士(含博士后)412人。 深圳大学坚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考核,营造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正努力为办成一所在华南高校中具有较高水平、在全国地方综合性大学中处于领先位置、形成比较鲜明的学科特色和局部优势的教学科研并重型综合大学而奋斗。 欢迎全国广大考生报考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 一、 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含自考本科毕业生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为: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考专科毕业生);。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 推荐免试生 欢迎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读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 推荐免试生必须是经所在学校确认具有推荐免(初)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须通过我校的复试方可录取。 推荐免试生可将下列材料寄到深圳大学各招生院(部、所), 经我校审核后,符合我校接受条件的推荐免试生, 我校即发给复试通知: 1. 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推免资格证明; 2. 所在学院出具的政审证明(现实表现); 3. 本人申请; 4. 在校期间的历年成绩及在本专业排名证明; 5.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证明; 6. 在校期间的奖学金获得证明; 7. 在校期间有论文发表的证明或代表学校在省级及以上学术类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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